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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央社  記者吳佳穎  台北18日電  20130318

財政部國產署景美財訓所開發案12日流標後,15日以原招標條件再次公告,國產署表示,這次只要有1家合格廠商投標就可開標,可望順利標脫。

12日開標的財訓所開發案,因僅有2家廠商投標而流標。財政部國產署15日以原招標條件再次公告招商,將於102年3月26日截止投標,102年3月27日開標。

國產署官員表示,第1次招標雖以流標收場,但有廠商投標,就是代表招標條件可為市場接受;依政府採購法規定,27日只要有1家合格廠商投標就可開標。

位於羅斯福路6段的景美財訓所地段介於萬隆站和景美站間,歷經數次流標;不過自去年以來,財政部已陸續修改條件,包括地上權期限從50年延長至70年,放寬建物規劃限制等,國產署相信這次能順利標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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