概況:

投資金額可設立一個新企業,並創造出不少於10個工作機會的外國人和其家庭成員將獲得美國永久居留權,其家庭成員包括配偶和未滿21周歲的未婚子女。

投資者和其家庭成員獲得兩年有條件的永久居留權。一旦投資條款和創造就業條件在最初的兩年內達成,他們可獲得無條件的永久居留權。

投資者的移民程序很簡單:

Ø 投資1百萬美元或50萬美元(TEA區域)

Ø 提供10個工作就業機會

地區中心移民方案:

被美國公民及移民服務局指定的地區中心有資格參與移民投資者試點項目,投資者可享受直接或間接的創造就業計算方式。

 
























普通EB-5



地區中心EB-5



地區中心EB-5


(TEA區域)



投資



100萬美元



100萬美元



50萬美元



創造就業



直接提供至少10個工作機會



直接或間接提供至少10個工作機會



直接或間接提供至少10個工作機會




  • 條件:

    • 合法的資金來源:




投資者及其配偶需證明其投資資金為合法所得


    • 體格和警方檢查:



投資者及其隨行家屬需通過健康和犯罪記錄檢查


    • 限制:



無年齡、管理經驗、教育和英語程度限制

  • 關鍵點:

    • 獲得綠卡(有條件的簽證)




      • 關鍵點:在美國兩年後撤消綠卡條件

      • 撤銷條件:





-證明投資


-創造至少10個工作崗位


-業務連續性





    • 本金收益:

      • 通過選擇符合美國移民法的安全項目獲得投資回報

      • 重點:投資企業的能力和內涵





2009年共頒布3222個EB-5簽證,其中中國占1828個為總數的56.7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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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itest8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0) 人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