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葡萄牙投資居留最新規定(2013年):
2013年1月30日,葡萄牙政府發佈了有關投資者居住許可的規章修正案。此修正案使得葡萄牙專案在中國市場更加有吸引力。涉及到房產投資條款最重要的改變如下:
a. 共同所有權的每位投資者至少投資50萬歐圓即可;
b. 對於投資者的首次居留申請,可在支付至少50萬歐圓定金的基礎上,簽訂初步購銷合同。這樣,實際購買房產手續可推遲到第1次續簽居留許可時完成。
c. 投資房產超過50萬歐圓的部分可集資。

除了以上條款,真正有意義的是葡萄牙境內強制居留時間的改變:
第1年:7天;
第2年第3年:共14天;
第4年第5年:共14天。

亦即將居住要求放鬆為第一年在累計居住7天,之後每兩年累計居住14天,這幾乎相當於取消了移民監。

和其他國家有所區別的是,葡萄牙的移民申請人可購買總價達50萬歐元的多套不動產,且除了住宅以外,購買店面也是獲得認可的,這種方式可以確保投資者長期擁有穩定的收益。

同時,葡萄牙購房移民申請簡單,無須提供語言學歷證明、商業背景或資產來源證明,審核批準速度快,兩個月即可獲簽。申請人在保持所購房產滿5年後,即可申請永久居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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