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馬來西亞的投資環境

與其他周邊亞洲國家不同,馬來西亞政府一直致力於為想購買不動產的國民提升國內的不動產投資環境,同時也為外籍人士營造了簡易的不動產購買環境。對外國投資者來說,這是一件相當好的事。

外籍人士可購買任何類型且總價至少為RM250,000之不動產,並且被限只能購買兩個不動產,可為兩個公寓(condominium(該外籍人士最大所有權為大樓之50%),或一個公寓及以下之一
I. 超過兩層之連排房屋(terraced or linked house)
II. 土地或平房半獨立房屋(semi-detached house)
如欲購買第三個不動產,則需向總理官邸之經濟規劃單位之外國投資委員會(the Foreign Investment Committee of the Economic Planning Unit at the Prime Minister’s Department)提出有效原因並等待予以同意。

購買過程

在馬來西亞購買不動產之第一步,需聘任一位不動產律師作為整個交易過程當中之協助角色。一旦確定好購買之不動產,開價同意協定簽署後,買方需付3%之定金。
十四天內,待買賣雙方同意協定簽署後,買方需付額外7%之定金。自簽署日起算,買方需於三個月內完成全部款項。
買賣雙方同意協定需送交印務局進行蓋章確認之程序,待評審部門對有關不動產作出審查後,需繳付印花稅予有關部門,其不動產之產權移轉將被土地登記機關記錄下來。

需注意的是,購買新成屋(new property in unfinished condominium project)時,買方有可能沒辦法完全避免開發者的新成屋不履行。馬來西亞房屋買方協會(the Malaysian House Buyers’ Association)所發行的刊物中曾經指出過住宅發展(監管與許可)法令2002與分層地契法令(the Strata Titles Act)的某些缺陷,並且造成當時的一些熱烈討論。購買新成屋者應該確定該開發者持有有效之開發者許可及行銷廣告許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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