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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2.09.17

9/10 (週一),神經病開了兩個恨頁後,看我們沒反應,9/12(週三)開了個假的「官方粉絲頁」。所有的內容和正式官方粉絲頁一模一樣,全都照拷貝過去。

製作人Terry終於從法國回來,親自打電話過來。很大的原因之一是,ABC 想把先前拍攝的B部份連同其他ED故事賣給探索頻道!這件事在NY Med首映前,先前就有聽說過。我們不清楚當初醫院和ABC合約怎麼簽的,所有參與的醫護人員並沒有直接和電視台簽合約。沒想到被拍攝的內容還可以轉賣的喔?醫療紀錄片在醫方是不營利的,醫院與參與人員都分文未取。賺錢的是電視台、名號亮出來的是醫院,醫護人員也沒有想要什麼,的確有少數醫護人員想因此紅起來往媒體界走去,不過絕大多數參與拍攝的醫護人員都只是想幫醫院個忙而已,有的就是個proud,那是唯一的附加價值吧。

發生盜名事件後,我請B轉告電視台,我們不會願意讓他們繼續使用我們的影像。沒想到,神經病事件還沒落幕,假官方粉絲頁上市那天,收到電視台電話,委婉告知探索頻道需要的節目已經剪輯好,還需要B幫忙錄製一些片段。再三保證不會有家人出現,完全是個專業的醫療節目。

那通電話讓我氣炸了!不要想賺錢賺成這樣!事情都還沒解決就想要我們繼續幫他們賺錢,還說什麼事關好幾個小製作人的未來事業,怎麼可能?他們的執業發展乾我們什麼事?有辦法就先把這攤神經病爛水解決好再來說其他的事情。是的,我非常不爽。即使B不斷提醒我,只有電視台或醫院有辦法解決問題,千萬不要和他們關係變差,可是我真的是超級不爽。  


奧茲醫生做了集節目,即將播出,邀請幾位在NY Med中娛樂性質較高的住院醫生與fellow上奧茲醫生秀。顧慮到神經病盜名事件還沒結束,B並沒有參加。可以自己決定的都不參加了,電視台怎能認為我們會願意讓他們在我們沒有同意的狀況下把鏡頭轉賣給其他電視公司? 

泰瑞週三打來,B沒空回電話,週四又打了一通,希望B回電。上週一整週B忙翻了,回到家連睡覺時間都不夠,不是故意不回電話。週四回了電話,泰瑞一改以往金字塔頂端那種媒體人(驕傲大氣)態度,相當誠懇的:一,為我們所受到的騷擾道歉,他會全力幫忙我們解決問題;二,問題解決前,不需要談探索頻道的事情。他和B在電話上講了很久。基本上就是決定以ABC新聞的身分(他是ABC新聞副執行長)向盜名者傳送具有法律效力的訊息,若是他依然故我,則會用電視台的身分請律師打官司解決。

好,有誠意。不過在任何有效行動開始前,對他所提出的方案應該都會處於存疑的態度。就看他怎麼做了。類似這樣的官司,只要肯打,幾乎都會贏。


上週五,泰瑞回報已經在電視台開會時提出提案,同時也已經約請律師討論此案,花了四週多,終於要開始進入法律程序。 

09/17(週一)

可能因為沒人理這個神經病,神經病繼續自言自語,又找到一張網路上的照片(旅遊比賽舊官網的庫存頁面照),另外,貼出先前不曉得怎麼被轉貼出去的奇怪google group論壇裡的頁面(有我們真正的私人連絡資料)。那份連結已經被臉書警告過不可以再未經授權的狀況下貼出,神經病竟然再度使用在恨頁上。

我們想說,神經病一定花很多時間搜尋我們家的資料,找不到什麼東西,都是些舊把戲。不過也代表,神經病不像是先前我們認為的「我們一反應、他就更激烈報復」。他應該真的就是很癡迷於不斷搜尋B或我們家的資料吧?!這種由愛生恨的神經病,根本就是社會不定時大炸彈。只會躲在網路後頭發威,現實生活中,不過就是個39歲人生很失敗的失意人罷了。不管他怎麼同性戀、怎麼變態、怎麼經營他自己的人生,要發瘋是你家的事,不要危害不相干的他人。

幸好我的無名相本已經鎖好友許久,沒有google庫存照片存在,所有網誌的庫存頁面也都沒有圖片。在我鎖網誌後,請google把庫存頁面拿下來,google也快速照辦。即使我們認為神經病並沒有找到我的網誌(因為先前還有一些網誌首頁20篇文章的照片出現在庫存頁面裡,要是他知道我的網誌鐵定老早就抓起來盜用了),不過風聲鶴唳,網誌就此就關閉好了。

這個小孩家庭網誌,寫的都是柴米油鹽醬醋茶,先前也不是沒遇過台灣的網路小白。不過和講話白目、或是看你不爽所以亂回文的台灣網路小白相比,美國真正的網路瘋子才是可怕,說是猛鬼出籠一點也不為過。

原本寫網誌的目的就是台灣親友保持連絡,網路上和網友互動,認識了很多好網友,有些還因此變成真實生活中的好朋友。從寫網誌中獲得的,不只是單純的紀錄生活,還有更多更多的人間溫情與鼓勵。

當初申請這個無名網誌時,無名剛起步,我才不過是個大學生,2000年出頭。哪有什麼網路小人、網路犯罪、google庫存頁面等東西?以前寫網誌除了自己親友,還有誰會看?沒想到,十幾年後,網路世界和當初完全不一樣。後來幾年預防小人的考量,比如說鎖照片,所有相關人全改用假名等,直到遇上了真正的網路瘋子,才體會到那些都只防君子、不妨小人,尤其是瘋子類的神經病。幸好神經病沒找上無名,不過,無名也不會再開放了。

以前寫網誌會擔心的也發生過問題的,就是小孩的部份,照片未經許可轉貼,或是盜用文章之類的事情。加了著作權貼紙,也只防君子。沒想到,關站的原因,會是因為阿爹!雖然被神經病重大影響生活與情緒,令人煩惱,不過網誌的部份,想到還是會想笑---> B真的太有魅力了啦!雖然他處於人生中極致的最高胖點,依舊男女通吃!很多好友一起聊起來,發現對男性而言,女性追求者比較不會產生這種問題,愛不到就算了,有身為女孩子的自尊;男同性戀似乎較容易走極端,瘋子也多(想到那幾則他國男童性戀分屍案件,就覺得好可怕)。 還有美國好友說,嫁給長得好看的男人就是這麼麻煩;另一個在NY Med上瘋狂賣弄魅力的男醫生怎麼沒遇上這種問題.....罔,是這樣的嘛?!

關網誌當然會捨不得,不過有些關於未來的考量不得不謹慎。一來,B的工作性質敏感,任何有心人取得照片想要做什麼非法的事情相當容易。二來,會關心我們一家人的,我想我也都已經加進好友允許閱讀名單了。其他無緣的網路朋友們,緣份就只能到此結束了。
 


今天B在醫院趁空擋和相關人員討論與警探與律師約時間時,心胸外秘書與奧茲醫生個人媒體秘書和B聊了一下。這才知道,奧茲醫生多年來,有幾千個impostor進行盜名案件,他自己就有好幾個律師多年來不斷處理類似的事情,其中也包含歐普拉的律師團中多為律師(他們兩人真的是好朋友阿...)奧茲醫生的媒體秘書給B一個建議,「我懂遇上這樣的事情很令人困擾,不過唯一能做的,最有幫助的,就是心理不要裡那些impostor,不要因此影響生活。」 媒體秘書還問B,要不要上節目談談醫生被盜名的心得,因為先前奧茲醫生還在節目上談過關於醫師的identity theft,可以多做幾集。誒,不愧是媒體界人士,連這也可以變成節目的梗。

其實神經病針對的是B,連帶家人一起拖下水,但是情緒影響最大的是我。老實說,B並沒有很放在心上,只要有在處理就好。我也知道,急有什麼用?!可是我就是很看不開的深受其擾,整個正中神經病的下懷--->這我也知道,被他影響就輸了,可是,我就是沒能那麼看的開阿阿阿~~ 

好啦,最近一週有比較放下一點,但不代表願意讓神經病逍遙法外。看起來這件事還要處理很久,相信多年後,再度回想起,我和B應該都會覺得這段荒謬的人生經驗好笑的成份居多吧...


說真的,神經病今年39歲,10年後就49歲,20年後就59歲...真不曉得他會瘋到什麼時候?!感覺老人都比較有人生經驗與智慧的阿?!阿,可能對於真正精神有問題的人來說,沒有這種可能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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